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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超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JANE 女士 (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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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69-23183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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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90260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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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超提供对出料加工方式的报关危险品出口报关东莞市华超进出口 |
对出料加工方式的报关
出料加工不仅限于因国内技术无法达到产品要求而必须运到境外进行某项工序的加工,应报经贸部进出口司审批,其它凡属许可证配额管理商品的出料加工,应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计划单列市)的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上述经贸部门的批准证件及合同予以登记备案和免税验放有关出口的加工货物,必要时,海关可征收保证金。
出料加工,原则上不得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对完全改变原出口货物物理形态的境外加工,不属出料加工范围,应按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特殊物品检疫的申报项目、出示证件及查验程序
特种物品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微生物类、生物制品类、人体组织类、血液及其制品类等。
申报项目
(1) 有无国家批件;
(2) 进口物品的种类和和数量;
(3) 来自哪个国家或地区;
(4) 货主及目的地。
出示证件
(1) 国家批件;
(2) 国家有关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单。
查验程序
(1) 审阅国家有关批件;
(2) 审阅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3) 核对进口物品的批号、产地、数量是否与批件及检验报告一致。
(4) 凡未经国家批准的进口的少量血液制品,除外籍人员自用外,一律不准入境,按有关规定处理。 卫生处理 对有国家批件大批量进口的血液制品,可抽查检验HIV抗体,凡阳性者一律封存,请示卫生部后再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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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超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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